关于印发《工学院2024届毕业实习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3-09-22  作者: 来源:  浏览量:2734

根据《郑州工商学院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教字〔2021〕58号)《郑州工商学院校外实习管理暂行办法》(教字〔2021〕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毕业实习的教学计划,结合学院实际,工学院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实习目的

让学生对本专业领域所涉及的深层次问题形成较强的分析和解决能力,巩固已学的专业知识,培养吃苦耐劳的精神,为今后的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有序开展,学院成立2024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长:褚颜魁隋继学

副组长:张瑞君张理达

员:申伟、吴坤、许宁波、郭闪闪、吕晖、张海衡、张瑞敏、石磊、王安琪、孟浩英

三、实习时间安排

2024届毕业实习总体时间安排为2023年10月23日-2024年4月12日,各专业的具体实习时间安排按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2023-2024学年教学计划执行。其中,本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不低于4周,专科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不低于12周。各专业的集中实习安排要依据校外实习单位的具体工作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动,需以书面形式报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备案。

考虑本科毕业生考研备考的实际需求,本科毕业生的集中实习按照两个批次统一安排。其中非考研学生集中实习安排在2023年10月23日-2024年4月12日之间(除春节放假时实习单位正常工作的情况,正常情况下春节放假时间不计入实习时间),考研学生(以考研报名为准)集中实习安排在2024年2月19日-2024年4月12日之间,具体时间以各专业安排为准。

四、实习内容与要求

(一)实习学生要求

1.学生要按照毕业实习要求,全员参与毕业实习动员大会,并在离校实习之前完成并上交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参与自主实习的学生还需上交《学生自主联系实习申请表》、学生自主实习联系函、回执以及关于学生自主实习致家长的信。学生应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我校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实习单位的统一管理,认真完成实习任务。

2.学生要自觉接受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本校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团结互助,提高实习质量。

3.学生在实习期间要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和工作任务,包括实习周报、实习报告等。每星期至少与指导老师、辅导员联系一次,及时汇报实习工作动态。

4.学生要按时参加毕业实习工作,实习期间不准私自离开实习单位,确有正当事由需临时离开实习单位的,必须报请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经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按照规定履行销假手续。

(二)指导教师要求

1.指导教师应了解指导学生情况,做好学生离校实习岗前培训,指导毕业实习工作应贯穿学生毕业实习全过程。应注重教书育人,既做好实习指导工作,也要关心实习生的身心健康与安全,同时应与学生辅导员老师密切联系,抓好实习的组织实施。

2.指导教师应当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实习计划,明确实习目标、任务等,定期跟踪指导学生实习工作,检查学生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3.指导老师须密切关注各地区传染病防控要求,严禁学生到中高风险地区开展实习。如实习地区风险等级提高,须及时终止线下实习活动,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居住地各项管理规定,积极与实习单位协商以线上方式完成实习。

(三)中期跟踪检查要求

1.实习期间,各教研室要组织相关人员采用多种形式对各实习队伍进行跟踪检查,制定《实习走访跟踪计划》,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指导教师要及时指导学生实习,并定期主动向学院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2.带队(指导)教师要定期检查学生实习周报,指导和批阅实习报告;要经常与实习单位领导和指导人员交换意见,对学生写出恰当的评语,评定实习成绩。

(四)实习报告要求

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应根据实习大纲编制实习报告。实习大纲需包含实习目的、实习内容等,由各教研室统筹确定。实习报告册采用A3打印,中缝装订。实习报告内容要求学生手写,不少于3000字。

(五)成绩评定要求

指导教师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以及实习实习报告的内容评定成绩,必要时可对学生进行考查(笔试或口试),然后综合评定成绩。

五、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计划

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中关于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教学安排,培养“理论知识基础厚、实践动手能力强”的应用型人才。充分利用校内外基地资源,扎实开展实践教学工作,确保校外实习(实践)基地使用率不低于50%,各本科专业集中实习比例不低于50%。

六、指导教师配备

指导教师应由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的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担任,全程参与学生实习指导,给学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帮助。为了保证毕业实习的指导质量,原则上要求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不能超过30人,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七、安全预案

为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学生实习期间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实习教学秩序,根据国家和学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四级应急安全预案。下列情况发生时,判定为突发安全事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包括:破坏设备、打架斗殴、工伤、食物中毒、突发疾病、溺水事故、交通事故、人员走失(失踪)、火灾、爆炸、不法分子袭击及地震等自然灾害等。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程度分一、二、三、四级。

A、四级应急预案

1.实习实训过程中,学生违反实习实训要求或实习实训单位规章制度,造成设备损坏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启动四级应急预案。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处置。

2.处置程序

1)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生产现场负责人及时通知指导教师、辅导员。

2)指导教师、辅导员现场查清缘由,协调妥善处理。

3)指导教师、辅导员做好事后的协调和教育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将处理结果告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B、三级应急预案

1.实习实训过程中,发生学生破坏设备、打架斗殴,与实习实训单位工作人员争吵、打架等纠纷,造成对立事态, 启动三级应急预案。指导教师、辅导员负责处置。

2.处置程序

1)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生产现场负责人及时制 止纠纷,如发生人身伤害,及时组织救治。

2)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通知校内指导教师、辅导员,指导教师、辅导员报告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3)指导教师、辅导员及时到现场处置。如有人员受伤,积极协调解决治疗事宜,并做好善后工作。

4)如学生为造成纠纷的主要责任人,责令做出道歉, 指导教师、辅导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处理结束后,做好相关记录,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实习工作领导小组。

5)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C、二级应急预案

1.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在岗位、交通、用电、生活等方面发生突发事件,造成设备严重损害或人身受到伤害,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2.处置程序

1)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生产现场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紧急抢救,尽力保证学生人身安全,将伤害降到最低。

2)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及时通知带队教师和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视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告。

3)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协调、调度、救援,妥善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4)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记录,及时将处理结果向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学校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并存档。

D、一级应急预案

1.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发生严重事故、重大突发事件, 人身严重受伤造成伤亡,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置。

2.处置程序

1)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生产现场负责人等及时 报警,组织紧急抢救,及时通知指导教师、辅导员、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及时报告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按程序向上级部门报告。

2)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及时到现场处置。组织或协助组织救援,了解详细情况,制定或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方案、协调学生家长、实习实训单位及有关部门,积极、妥善做好安抚处理工作。

3)学校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相关记录,综合分析研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存档。

学生或教师违反《实习实训教学管理办法》,造成安全事件,达到三级及以上应急预案的责任人应写出书面检查,根据情节轻重,按《员工手册》与《学生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后,不及时采取处置措施,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或故意隐睛、至曲事实真相的,按《员工手册》与《学生管理手册》有关规定处理。

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参与处置人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按要求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所知事实。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指导教师、辅导员应书写《学生实习实训突发事件报告》,经各教研室审阅,报学院实习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应包括:事件性质、发生原因分析、现场处置措施或方法、事件责任、处理结果、预防措施等。

八、实习纪律要求

1.毕业实习学生应按照实习大纲、实习计划的要求全面完成规定的实习项目。

2.毕业实习学生每周应将实习观察、实践操作的结果收集整理,写好实习周记,按时完成实习报告。

3.实习学生必须服从带队教师和指导教师的管理,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特别注意遵守保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缺席。

4.实习学生因故因病不能参加实习一定要持有关单位或医疗部门的证明向指导老师请假(超过三天应报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

5.在实习过程中,要虚心学习,注意文明礼貌。维护学校集体荣誓,发扬互助友爱的精神,注意搞好校企关系。在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下,主动协助实习单位做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6.学生擅自不参加毕业实习或毕业实习期间缺勤累计超过毕业实习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次毕业实习考核,随下一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毕业实习,毕业实习费用自理。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认定毕业实习成绩和学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应在毕业实习开展前向学院提出申请,由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共同签字,并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随下一级相同或相近专业参加毕业实习。

7.在实习期间,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程造成自身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他人伤害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九、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标准

实习考核成绩按优秀[90分(含)-100分(含)]、良好[80分(含)-90分)、中等[70分(含)-80分)、及格[60分(含)-70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评定记入学生成绩档案,不及格不予补考。

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供参考)

优秀:全部完成实习大纲要求,实习记丰常认真,实习报告有丰富的实际材料并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够运用学过的理论对某些生产问题加以入的分析说明,考核时能满回答问题。实习中无反纪律现象。

好:全部完成实习大纲实习记认真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较系统的总结,能够运用实际材料或理论知识说明某些问题,考核时能比较圆满回答问题。

:基本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实习记较认真实习报告对实习内容有一定的总结和分析。考核时能回答主要问题。

及格:基本完成实习大纲的要求,能实习记,实习报告内容基本正确,考核中能基本回答主要题。

不及格:未能完成实习大纲的基本要求,实习记马虎实习报告单纯罗列材料。理论分析有原则性错误考核时不能正确回答主要问题。

凡实习中有严重违反纪律现象被给予处分者无故缺勤达3天以上者,或病事假天数超过实习总天数三分之一以上者,视为平时成绩不及格,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计。


附件:2024届实习教学工作文档(附表)-含填写说明.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