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2023届本科毕业生:
工学院暂拟定于4月17日-4月22日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答辩形式采取线下的形式。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预通知如下:
一、学院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写作完成的基础上,对学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者方可参加答辩,凡是未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的学生,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一)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设计);
(二)毕业论文(设计)经学院二次查重后,毕业答辩前重复率仍高于学院规定的20%重复率;
(三)弄虚作假,虚构编造实验数据;
(四)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且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
(五)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参加答辩;
(六)毕业论文(设计)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
(七)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不符合规范要求,内容与其他同学雷同;
(八)毕业论文(设计)作品未完成。
三、答辩过程中,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不低于15分钟,其中学生简要叙述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并且进行展示,答辩小组成员将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提出相应问题,学生针对所提出问题进行答复。
四、学生须认真准备,根据指导老师指导,提前熟悉答辩过程中应知应会的内容,提高表达能力。
五、请2023 届本科毕业生务必加紧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反复听取指导老师的修改意见,经指导老师同意许可,方可进入答辩流程。
答辩学生在答辩前需要提前准备好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材料,以备答辩。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内容,如未按时间完成,不得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工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