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工学院“四有”好教师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4-28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954

各教研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教师队伍中培育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良好风尚。决定开展2022年度工学院“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对象

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违纪行为及教学事故的人员不在评选之列),符合评选条件的在职专任教师。

(二)表彰名额

“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表彰名额为10名,各教研室推荐名额一般不超过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坚持思想育人。立足课堂,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者优先。

2.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工作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开拓创新,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在各类别院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和院级以上荣誉获得者优先。

4.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高,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优秀班主任获得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民主推荐。“四有”好老师先进个人以教研室为单位推荐,具体负责初选工作。

2.报送材料。各教研室应于5月5日下班前将附件材料纸质版交至教务办,电子版发送至597310640@qq.com。

报送材料要求:

(1)“四有好老师”推荐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

(2)宣传用照片(JPG格式,生活照或工作照一张,照片要求人物清晰,不戴帽子和墨镜)。

3.审议公示。学院组织审议“四有”好老师材料,确定人选后进行公示。

四、工作要求

1.各教研室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来开展工作。

2.评选工作坚持群众公认和民主集中相结合的原则,保证先进性和示范性。

“四有”好教师推荐表.doc


工学院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