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日期:2022-04-12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db:来源]  浏览量:348

建筑类学科主要基于可持续发展思想和理念,研究城乡人居环境的营造、协调、经营和优化的学科。建筑类学科及其专业教学以工程科学为基础,兼具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特点,理论与实践应用并重,并具有突出的规划或设计创意特征。

建筑类学科发展历史悠久,在 20 世纪前的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建筑学曾经是统领性的代表学科。它以城镇物质环境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体型艺术和景致审美为基本的评判基准。工业革命和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学科的分化与重组,城乡规划学和风景园林学在 19 世纪末 20 世纪初先后发展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并与建筑学一起成为三足鼎立的人居环境主干学科。

今天的建筑类学科已经不再满足于常规的经验定性主导的规划和设计研究及其实践模式,而是力求与新兴的数字技术、工程技术创新和交叉学科结合,同时,融合基于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和地域文化,从而将学科推进到国家战略和人居环境学科集群的高度。与建筑类学科密切相关的城乡建设和建筑业在国家建设以及社会经济发展中常常占有支柱性的重要地位。伴随人类文明进步和城镇化进程,今天的建筑类学科已经涵盖了自然地景、城乡土地、建筑环境的规划设计和场所营造的广袤对象。通过科学、人文与艺术结合的建筑设计及其环境营造、城乡规划、风景区规划设计等,建筑类学科为人类生存和发展及人居环境做出了重大贡献。在我国,建筑类学科所依托的基础理论、技术方法及丰富的工程实践将会在未来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环境可持续发展中发挥关键性的重要作用。

建筑类专业主要依循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理念,对城乡人居环境中从城市到乡村、从建筑群体到单体建筑、从人工环境到自然地景等物质空间对象进行功能组织、空间布局、体型塑造和美学形象设计/规划,建筑类专业具有鲜明的设计类学科特点:强调工程实践与学术理论、实用与美观、科学技术与社会人文日常生活与宏大叙事、成熟经济与适当创新等多因素的综合协调和技术应对,注重发现实际问题、运用多专业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核心专业与相关专业的共性知识的相互协调和综合运用为基本要求;评价标准主要包括功能使用、形象审美、空间体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影响等。建筑类专业教育主要培养有较强社会职业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其核心专业的教学明显有别于其他文理学科的系统性知识(及运用)教学,而多采用围绕“案例/模拟案例”展开的“案例式研究学习”“案例式模拟实践”等,使学生对未来职业进行知识准备、开展技能预演训练,尤其是后者更为重要。教学过程特别注重技能训练、实践应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