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2-03-01  作者:[db:发布人] 来源:  浏览量:665

各系: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定于教学周第2-3周进行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年3月 1日-3月 11日

二、检查内容

(一)教学工作

1.常规教学资料检查

本学期工学院承担的所有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的讲稿和教案。结合学校下发的《教师教学工作规范》(附件1)和《郑州工商学院教案撰写规范》(附件2)文件要求,由各系自主组织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填写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于3月5日下班前将电子版交至教务办。

(1)教学大纲:电子版。课程负责人需将2020级本、2021级本相关课程以外的其他课程的教学大纲上交学院,由学院、教务处审核后方可生效。

(2)教学进度表:电子版。课程负责人编写时要按每周上课次数为单位编排,如果一门课程由多名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应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集体研讨,统一编制进度。

(3)教案、讲稿:纸质版。要求每位老师在开学前要写出教学学时三分之一的授课内容,对于教案所列各项内容都要认真填写,不能缺项。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科发展情况、教学要求的变化以及学生的实际水平,及时补充、修改讲稿,以保证教学内容的时效性和适用性。具体要求可参照学校下发的《郑州工商学院教案撰写规范》。

责任人:任课教师

2.学术报告、教研活动制定情况

各系要对照教务处下发的学术报告和教研活动制定要求,自查是否按照要求制定教研活动及学术报告计划,并切实开展。

责任人:系主任

3.青年教师培养情况

各系要检查本学期接受培养任务的青年教师前两周培养手册的填写情况,是否按照《工学院青年教师培养工作方案》的要求执行,青年教师是否书写工整认真,导师评语是否具体细致。

责任人:被培养对象、指导老师

4.教学巡视、教学督导、教学信息反馈情况

检查本学期教学巡视人员是否按照《工学院教学巡视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进行巡视并提交巡视记录;检查院级督导是否按照《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方案》中的要求进入课堂听课,对被听课教师给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并填写《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辅导员是否按照《工学院教学信息反馈工作方案》组织各班信息员客观真实的填写《教学信息反馈表》,教学信息反馈负责人是否认真汇总好突出情况反馈教务办。

责任人:巡视人员、院级督导、辅导员

5.学科竞赛情况

检查上学期学科竞赛获奖证书扫描件存档情况;检查本学期各系学科竞赛计划的制定情况。

责任人:教务办、系主任

6.校外实践基地落实情况

检查上学期至今已签订的合作单位、产学研合作协议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协议中具体合作的开展情况。

责任人:系主任

7.学分认定及转换开展情况

检查本学期学分认定及转换工作的进度、整体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责任人:教务办

8.学籍异动情况

检查本学期各类学籍异动手续的材料归档情况。

责任人:教务办

9.寒假评估材料整理情况

梳理各项评估材料整理情况,查漏补缺,及时归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人:教务办、系主任

备注:3月11日下班前以系为单位将相关检查项的纸质材料,经系主任审核后报送教务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做到求真务实。

(二)以迎评促建工作为导向,以教学工作检查为抓手,对照《郑州工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教学评估中各项指标体系与任务分解,抓好常规工作和重点工作,规范各项工作的工作流程及标准,做好日常过程性材料的积累。


工学院

2022年3月1日

附件3:2021-2022-2工学院期初教学检查统计表-模板.xlsx

附件2:教字〔2021〕1号 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郑州工商学院教案撰写规范》的通知.doc

工字〔2021〕18号-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doc

附件1:教字〔2021〕52号 郑州工商学院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doc